时间:2023-04-20 17:08:59 | 浏览:64
现在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涉及到的东西也是很多的,其中有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孩子的抚养费,很多夫妻离婚后还在为孩子的探视权纠缠不休,那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判?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根据身份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探视权属于亲权范围。探视权的前提是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其权利的核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独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法定权。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关怀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类社会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心探望自己孩子的心理需要从社会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民法典对探望权的规定是由国家权力调整的。
3.探视权是一种受限制的权力。探视权的基础和初衷是在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探视权来自亲权,但必须不同于亲权。因此,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像亲权一样随时随地行使。
4.探视权是探视权人的简单权利。探视权是单向的,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是探视权的义务主体,应协助探视权人实现探视权。
对于未成年子女只是行使探视权的对象,而不是探视权利义务的对方,不能要求探视权人通过诉讼进行探视。当然,未成年子女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来看望他,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法律绝对允许,但没有强制保护其权力的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判?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一直都是大家值得去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