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0:53:31 | 浏览:22
1月1日,演员贾晓晨罕见更新动态,晒出了一张夫妻俩的合影,庆祝两人的婚姻迎来了第七年,引来不少网友围观送祝福。
照片中,夫妻俩衣着光鲜紧靠在一起,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非常幸福。在娱乐圈中拥有一段长达7年的婚姻确实不容易,相信此时的夫妻俩是幸福的。
而随后,贾晓晨的丈夫樊少皇也转发了这条动态,似乎是有意庆祝结婚七周年的日子,但他却在转发时自曝两人即将离婚:“我们要离婚了”。
这句看似平淡却不简单的话语也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围观热议,七年的感情怎么会这么随意就官宣离婚,实在是令人费解。也有的网友认为,男方可能是手误打错了字,并没有要离婚的意思。
而樊少皇似乎也发现这句回应并不合适,很快就更改了自己的文案,从“我们要离婚了”改成“我们”,最终又改成了“我们换个冬天不冷的地方生活吧”。
不过,距离樊少皇更改文案时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有不少网友都看到了他所说的话, 并在评论留言询问两人的感情状态。
据悉, 樊少皇是武打演员,今年50岁,他的娇妻贾晓晨也是一位演员,年纪比他小了10岁。两人本来年龄相差的就大,相貌也不太般配,因此感情一度不被看好。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的相爱,2015年樊少皇与贾晓晨于结婚步入婚姻殿堂,2018年女方就为男方生下了一个女儿,又过两年她再次生女,一家四口家庭美满,夫妻感情也很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日下午,贾晓晨更新动态回应了此事,她表示自己对于“将要离婚”一事并不知情,还打趣道:“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等后续。出来解释解释吧樊少皇,我就看看你怎么说。”
看这样子,贾晓晨也是在无意中才发现自己与丈夫樊少皇传出了离婚传闻,而且这传闻居然是丈夫自曝的,并没有通知贾晓晨本人,确实有些尴尬。
不过,贾晓晨的语气虽然有些愤怒,但听起来更像是在开玩笑,可见她跟樊少皇的感情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或许这件事从始至终就是一个乌龙罢了。
截至发文前,樊少皇并没有回应此事,估计此时的他正在想办法解释,给妻子一个交代,希望他们夫妻的感情能够长久稳定。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袁亮应支付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以及一审法院将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月抚养费7000元调整为5000元依据是否充分。上海一中院遂驳回袁亮上诉请求,判决袁亮补付抚养费18万元,并改判袁亮自2020年12月起支付小浩抚养费7000元,至小浩18周岁止。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今年1月份各省集中下调公立医院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从每人份120元以上降至80元左右。截至9月16日,已有广东、湖北、上海、天津、河北等共计30个省份下调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绝大多数省份将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60元或更低水平,10人混检价格降至每人份15元或更低水平。
利用离婚冷静期,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危机,通过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改变了过去通行的对初次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无法定离婚情形时,径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简单做法。湖滨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中,积极尝试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具体分为案件审理中和结案后两个阶段,审理中一般为7至15天,结案后一般为三个月,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一次。
被告闫女士辩称,其同意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求黄先生支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理由是黄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多人存在婚外情并同居的行为。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黄先生已构成与他人同居,但该行为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严重违反,足以对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损害,黄先生对此存在重大过错,因此,闫女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许川老师说:这不是为了男人,而是真正为了你自己好。1. 判断离婚是冲动还是抉择。心理学家曾说,关系再好的夫妻,一生也有200次想要离婚的念头,觉得他不好了,不开心了,在婚姻里感觉找不到自己了,这些其实都是很正常的情况,很多夫妻也和你一样,你
海明威《老人与海》:“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每个人的精神,都比自己想象中要坚韧。但是,只有少数人才能认清这个真相。轻易被生活打败的人,遇到挫折就认输的人,都是让精神沉睡的人,他们并没有尝试过利用
一个男人,本事不大,但是顾家,挣五千块钱,除了自己吃饭加油外,全部上交老婆,老婆在家带孩子,最小的孩子也该读五年级了,女人不上班还处处抱怨,嫌弃男人没本事,满足不了她的生活所需,给她买不上漂亮衣服,化妆品。
其实,我对这段婚姻也是真的厌倦了。段飞鼓起勇气认真说这话的时候不敢直视家宜的眼睛,他很是打怵她那种能钻透厚厚墙壁般的犀利目光。同时也怕她的毒舌,随时发射的毒针能够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以出乎意料的迅捷速度刺进完好的肌肤准确无误直接扎到心脏。
导语《民法典》实施一年多了,其中的婚姻家庭篇对离婚做了详细的规定。正文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其中的婚姻家庭篇取代了原来的《婚姻法》。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